新华社贵阳8月19日电(记者汪军)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19日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妇女聚会会原党组成员张君纳贿、袒护、瞒哄犯罪所得案,对被告东说念方针君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款东说念主民币三十万元,以袒护、瞒哄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款东说念主民币一万元,决定践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,并处罚款东说念主民币三十一万元;对被告东说念方针君纳贿所得财物异常孳息照章给予追缴,上缴国库。
经审理查明,2008年至2022年,被告东说念方针君应用担任共青团贵阳市委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,贵阳市修文县委常委、纪委文书,贵阳市不雅山湖区委常委、纪委文书,贵阳市纪委副文书,贵州省纪委监委组织部副部长、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权利粗略地位酿成的便利要求,为他东说念主在工程承揽、职务进步、责任和洽、获得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匡助,造孽秉承财物打算折合东说念主民币191万元。2010年至2016年,被告东说念方针君对明知是他东说念主犯罪所得55万余元给予袒护、瞒哄。
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以为,被告东说念方针君的活动组成纳贿罪,数额重大,同期还组成袒护、瞒哄犯罪所得罪,情节严重,应照章科罚。鉴于张君到案后实在供述其罪责,主动吩咐办案机关尚未掌捏的部分纳贿事实,积极退缴犯罪所得,照章可对其从轻处罚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。被告东说念方针君当庭暗示服判,不上诉。